潍坊市网球协会积分规则(试运行)

潍坊市网球协会积分规则(试运行)插图1

为提高冬训活动的乐趣,协会将建立冬训个人积分赛,个人积分赛事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比赛赛制:

1、青年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年龄18周岁—35周岁)

2、男子双打甲组(相加年龄大于90岁组合)

3、男子双打乙组(相加年龄大于70岁组合)

4、混双     (混双年龄不限制)

高年龄组可以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反之不可。

二、比赛办法:

一盘决胜制,平局抢七,有占先。

三、积分算法:

无论何种赛制积分,均计算为个人积分。

1、单打:      分值10分;  胜者一方积分7分,输者一方积分3分。

2、男子双打:分值30分;  胜者一方队员各积分10分,输者一方队员各积5分。

3、混双:   分值34分,  胜者男子积12分,女子积10分;输者一方男子积7分,女子积5分。

4、混双可以参加男双比赛:混双选手按照混双积分规则执行。混双如果参加男双比赛,女子加十岁计算年龄后进入男双赛制。

四、比赛规则

1、比赛采取信任制;如果在报比分或者参赛年龄组别作弊,作弊者成绩取消,并予以加倍扣除积分并通报会员之家。

2、双方比赛提前需要报备至协会工作人员,得到工作人员的资格认可后方可进行比赛,否则比赛成绩不计入积分。

3、 比赛选手可以自由组合选择同伴或者比赛对手,同一组别的参赛人员如有多对参加,比赛对手的选择不得自由搭配,需要由工作人员现场抽签决定比赛对手。

4、对于单打是同一对手的或者双打比赛同一搭档同一比赛对手的,一个月内不得重复比赛计算积分。

5、比赛积分在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公布到会员之家及协会网站。

6、本次积分比赛活动,或有不完善之处,随着活动的深入,根据会员的意见将逐步完善积分活动。

7、积分的权利:有积分的会员将会在协会的各项活动中享有各类优先权或者赛事参赛资格权。

  

      本积分活动解释权:潍坊市网球协会   2016 12 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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